買 | 賣 | |
手續費 | 千分之1.425 | 千分之1.425 |
交易稅 | 無 | 千分之1 |
申請履約 | |
手續費 | 千分之1.425 |
交易稅 | 現金結算:千分之1 |
性質 | 執行履約 | 在市場中直接賣出 |
執行對象 | 透由自己的往來券商向發行公司提出申請 | 直接下單在次級市場賣出 |
可否取得股票 | 若為股票交割, 履約後2天可拿回股票 | 不能取得股票 |
作業程序 | 需填寫申請單 | 手續簡單, 如同一般股票賣出 |
交易成本 | 股票交割,只有手續費; 現金交割,手續費與證交稅 | 手續費及證交稅 |
獲利重點 | 著眼內含價值;犧牲時間價值 | 同時兼顧內含與時間價值 |
日期 | 應注意事項;時間星期一~星期五 2:30PM以前 |
T日 | 當天下午2:30前送出申請文件,向交易帳戶之券商填寫「認購(售)權證行使權利申請委託書」 當天下午約4~5點,可詢問申請券商,發行券商履約方式 |
T+1日 | 發行時,公開說明書會載明,只能以現金結算或可股票交割,但可股票交割一般都會附註『發行人可依市況調整結算方式』
帳戶裡需放一筆預付款項,一般申請履約時,就會先試算出金額 金額計算概念:履約價金+手續費=(履約價 x 履約單位數 x 行使比例)+(履約價 x履約單位數 x 行使比例 x 0.1425%) |
T+2日 | 客戶可收取股票或價差 現金結算:手續費+交易稅(千分之一) 股票交割:手續費 |
附註 | 投資人持有權證至到期時,毋須做履約申請,T+2日將可收到權證內含價的款項。權證標的如為現股,則以到期當天最後60分鐘現股均價作為結算價格,標的為指數則以30分鐘均價計算。 |